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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益诉讼期待律师“挺身而出”
来源:安徽日报发布时间:2012年07月25日作者:

      在日前举行的“新时代律师与品牌”高峰论坛上,资深律师朱寿全呼吁“律师要更积极地参与公益诉讼”,引发共鸣。

  公益诉讼是指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,对违反法律、侵犯国家利益、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,有权向法院起诉,由法院追究违法者法律责任的活动。公益关乎每个人,作为社会一份子,每个人都应该为维护公共利益尽力。但术业有专攻,涉及公益诉讼,不懂法的人就只能“心有余而力不足”了。作为法律专业人士,律师利用自身掌握的法律专业知识,能用“专业的手”更有力地托起“公益的心”。

  律师参与环境污染、资源破坏、消费者维权等方面的公益诉讼,更多地出于职业使命感,不仅耗时耗力,而且还要承担很大风险,往往“吃力不讨好”。但相对于个人私利,公益诉讼的利益指向常常关乎全局且影响深远,如果律师畏难而退,最终受伤害的不仅仅是公众,可能还会是社会法制;社会法制不彰,律师本身必然也会陷入执业困境。从这个意义上讲,律师积极参与公益诉讼,利己、利公众、更利加快法治进程。

  相对于各种侵害公共利益行为发生的频数,当前律师参与的公益诉讼为数不多。公众期待能有更多的律师能挺身而出,不负职业使命,勇担社会责任。但我们不能让律师“赤膊上阵”,政府及各种社会力量应为律师分忧解难,通过完善公益诉讼程序制度、设立“公益诉讼基金”承担公益诉讼费用等,助力律师积极参与公益诉讼。